春节临近,为确保节日期间漯河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漯河市**及市公安局工作安排和广大群众意见建议,漯河市公安局决定在2019年春节期间对本市部分区域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据了解,2020年1月28日(除夕)至2020年1月31日(初六),市区限行区域内禁止一切车辆通行;禁止载货汽车、拖拉机在禁行区域通行;禁止大货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在禁行区域行驶。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1日(正月初五至正月十六不限行)期间对机动车上路行驶采取如下措施:(一)2月5日至8日,每天7:00-19:00,我市市区内环路以内道路正常通行。

漯河市春节怎么限行的

1.所有机动车不得在我市市区内道路行驶;

对违反规定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2.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外,其它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限行区域内交通通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因紧急抢修急需、环卫保洁车以及抢险救援车辆等特殊情况确需上下外环道路的社会作业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提前做好出行保障工作。

2.载货汽车、拖拉机须在规定的时间、路段通行,禁止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行驶;

严禁在禁行区域内通行。载货汽车必须持有通行证。(三)2月1日至31日(正月初五至正月十六),我市市区外环路以内道路禁止货车通行,外地来车须提前办理通行证方可进入我市道路行驶;市区外环路以外道路,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3.禁止大货车和低速载货车在市区通行。

对大货车和低速载货车采取“先警告后处罚”的管理措施。(二)市区禁行区域内的所有大中型货车:每日7:00-20:00和24:00-次日7:00禁止在市区内环路通行。

4.公交、出租车辆可采取上述方式通行。

限行区域车辆可绕行107国道、京港澳高速或107国道(不含)以南区域。外地货车进入限行区域的,需经漯河公安交警支队申请,在禁行区域内凭相关证件办理通行证后行驶。(三)3月1日至3月31日(不限行)期间,限行范围内除公交车、出租车外所有社会车辆,除持有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核发的通行证外一律不得进入限行区域(限行期间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单日通行,双日通行)。

5.根据交通流量及通行需要,请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春节期间,市区限行措施仍按照往年相关规定执行。漯河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限行时间和路段,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市民出行。请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尽量避开春节期间的交通高峰时段或恶劣天气。给广大驾驶员和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漯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