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人物

1、《十六年前的回忆》中的李大钊是个忠于革命、镇定从容、坚贞不屈、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人。

2、该文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之日所作的文章。正值李大钊同志遇难十六周年所以题目为《十六年前的回忆》。文章属于回忆式文章;文章运用了首尾呼应、倒叙和对比的写作手法;文章是采用第一人称按照时间的顺序和事情发展顺序写的。

《十六年前的回忆》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除开头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被捕时写了敌人的心虚、残暴与父亲的处变不惊;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镇定、沉着;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沉痛。

3、李大钊(1889年10月29日-1927年4月28日),字守常,河北乐亭人,中国共产党主要创立人之一,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之一,是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之一,也是在北伐时期推动颠覆中国政府的重要人物之一,同时为共产国际的成员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