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业务员怕你退保

现在保险公司基本可以办理保单业务事项(变更联系方式、变更支付账户、变更地址等。)在线(网站或手机),即使遇到麻烦,也可以预约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处理。

只有一些特殊事项必须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比如退保。

投降的事情我已经做了,具体公司就不说了。先说说当时的情况。

到了现场,我也拿着号码排队。

轮到时,通常会有专门的人了解退保的原因,同时会尽力说服客户放弃退保,说明退保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如果说服无效,他会按照程序申请自首。

至于题主说的,大堂的人都是自首的。我觉得可能有误会。去现场办理业务的投案人员确实不少,但现场肯定还有很多其他业务。如果出现“集体退保”,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件大事,不会有报道。

关于自首问题,我大致分析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该政策完全无效

一般情况下,保单赔付到期后2年内,属于复保期,也就是说只要欠款不满2年,被保险人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保,补缴保费。原缴费年限照常计算,超过2年不能恢复。

结果保险单完全无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毫无用处。只能交还,可能会追回一部分钱(现金价值)。

2.获得理赔后退保

现在的保单大多是组合保单,一份保单包含多种保障内容: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等。有些销售人员在设计保险金额时会设计一个差异。

举个栗子:

我看过一个保险计划,主险(寿险)保额20万,重疾18万。两种保障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也就是说,如果有重疾,获得了18万的理赔,那么主险的保额就是2万。

想要保单继续存在,一年要交几千元,但是保额只有2万。而且如果你已经获得了重疾理赔,你是不可能增加保险范围的。

交几千块钱,保额才两万。有什么意义?

那自然还是投降省事。

3.误导销售

这种情况造成的投降应该是比较多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尽职尽责,甚至有主观故意误导的概念(“保险是什么存钱”和滥用“利率”概念),导致被保险人误以为是存款,其实是理财,其实是保险。

类似案例屡见不鲜,经常出现在报纸上。

好在这样的事情比以前少了,但是还有改进的空间,希望能尽快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