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缴纳又有新变化了,近日有消息称,云南个人出租租房须缴纳个税,也即是说,房东出租房子所得的收入以后要缴纳个税了,对于房东朋友来说,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同时租客也担心房东会借此机会涨租,下面我们来看看云南税务局发布的相关新规是怎样的。

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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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在云南省内将自己或租住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应按“房产租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宣布如下:

1、个人向云南省承租人出租自有或租赁的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应按“财产租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出租(转租)房屋的纳税人应当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扣除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纳税人承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3、纳税人出租(转租)房屋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金成本的,按租金收入的5定应纳税所得额。

4、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租赁住房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非住房的个人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在相应租赁期内,可凭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按月平均分摊。

6、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