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识典章制度

明朝典章制度

都察院 都察院是明清两代纠劾百官、辨明冤枉、督察各道的最高监察机构,而明代监察御史充任的职务远比前代繁重。

大理寺 大理寺是中国封建王朝设立的掌管审核刑狱案件的官署。在明代,大理寺对维持的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

翰林院 翰林院是明皇朝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也是一种官僚制度。

内阁 明洪熙、宣德两朝以后,内阁这个机要秘书式的小衙门一度演变成了参决大政的中枢机构,阁臣为首者竟成了位跻三孤、权压六卿的“真相”。内阁的形成是明代极端君权专制的产物。

票拟 票拟是指由明朝时内阁代拟“御批”的稿本,供皇帝决定是否采纳。

通政使司 通政使司是明代中央掌受内外奏章、敷奏(陈述详情的奏折)、封驳之事的官署。

司礼监 礼监司起初掌宫廷礼仪,其后地位提升,与内阁并立,成为明朝皇帝集中皇权的两个政治砝码。

卫所制度 卫所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的某些内容而制定的,是明朝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在处理和平与战争不同时期军队的驻防和调遣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之处。

丞相 百官之长,典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权力相当大。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先从削弱地方权力开始,逐步削弱并废除了丞相制。

祭天 祭祀 明朝,洪武皇帝朱元璋对于祭天尤为重视。嘉靖皇帝建天坛于南郊,冬至日至彼祭天并被列为朝廷三大节之一。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始按明代礼节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