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几年级

包身工是旧中国工厂中实行的一种定期卖身的雇佣制度。首先实行于日商在华的纱厂。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的残酷的奴役制度。包身工一般多为农村来的女童工。由包工头迫使他们的父母或保人接受极少的包身费,订立包身契约。包身期间,包身工没有人身自由,一切听命于包工头,不准回家,不准到其他厂家劳动,全部工资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仅提供极差的食宿条件。包身工身受资本家和包工头的双重剥削,不少被迫致死。新中国建立后,废除了包身工制。

包身工一入包老板之手,就与世隔绝。包老板怕他们逃跑,不让他们与外界接触,上下班由包老板押送,或由厂中派人来领。包工期间不得回家,甚至连父母亲属也不准来探望。一间十多平方米的房间,住上二、三十人,还要轮流睡觉。有的是二层架,三层架,人叠人。有的没有床铺,睡在地板上。房内通常只有一支洗脸用的木桶,一支大小便用的马桶。没有洗澡场所,身上又脏又臭。1934年,上海有一位记者报导:“每个铺位铺着一些稻草,稻草上盖一床草席,有的铺草席上堆着一些破棉絮,其余的草席上连破棉絮也没有。问包老板为什么不见被子,包老板说,习惯了,没有被头也会睡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