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四章人可谢世

本章为老子“道”之续篇。老子认定似无或存、渊深澄寂的“道”是万物之宗。用于人事,其能挫人之锐气,解人之纠纷,和众之光明,同众之尘垢,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

作为老子之“道”的续篇,本章被近人张松如称为是老子对“道”的一种“写状”(《老子说解》);张松如还进一步指出:“在以后,(老子)还会一续再续,反来复去续下去。”(《老子说解》)

然而,这种本体之“道”光续于“写状”,还总归是“道”之本体;翻来覆去“道”(说)本体之“道”,似乎不是老子之本意;述说(即写状)“道”之本体,是为了“道”之用,所以老子于本章一开始就讲到“道冲而用之”。这“用之”,如徐梵澄说来是用于“人事”(《老子臆解》)。

如将“挫其锐”用于人事,就要明白锋芒显露总非智者所为。原本以为战争打仗总该保锐气持锋芒,但优秀军事家却又知对方也在“避其锐气”(《孙子兵法·军事》),所以常常掩其锋芒,藏其精良,为的是虚实奇正无以捉摸,以便寻机给对方致命一击。“道”之厉害就是如此。

现实生活中,锋芒显露者常遭其剉磨,不断印证这一自然现象:“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三国李康《运命论》)。所以人如按“道”行事,就该“虚而不盈”。古人唯恐世人不知此“道”原则,故用“器”来明(铭)之,这就是《荀子·宥坐》中讲到的“宥坐之器”;此“器”明此“道”,那就是注水于器“中”则正,“满”则倾覆。以此“器”作为座右铭,就能常常提醒世人,不能锋芒毕露、锐气十足;招惹祸事均由“锐”、“芒”所致,所以老子要说“挫其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