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礼俗社会来源

礼俗社会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从社会秩序维持的角度提出的一个概念,它相对于法理社会而言。

我们喜欢划分“人治”和“法治”, 费孝通提出“礼治”的概念,他认为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相同社会的特色。

礼俗社会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从社会秩序维持的角度提出的一个概念,它相对于法理社会而言。按照通常的做法,我们喜欢划分“人治”和“法治”,认为传统社会是“人治”,而现代社会是“法治”。费孝通认为“人治”概念容易让人误解,似乎传统社会是个人按照自己主观意愿,随心所欲进行统治;而“法治”的实质是“人依法而治”,其实也具有人的因素,因而“人治”与“法治”的划分并不准确。

于是,费孝通提出“礼治”的概念,他解释说:“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