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我国直辖市的数量是四个,这四个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重庆和天津。直辖市和省级行政区的地位和等级是一样的,直接归中央政府管理和部署。设立直辖市的条件是市区人口大于200万,市区财政能够自给自足,不需要国家政府进行补贴。同时设立直辖市之后,还不能破坏原来省级行政区的完整性。

作为我国的四大行政区,这四座城市各有优势和长处。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汇集了众多优质的企业和资源;上海是金融经济中心,是知名的国际都市;重庆发展迅速,已成为西南地区的一张闪亮名片;天津拥有着北方地区最大的海港,是进出口的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