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对象:“省考”是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必经之路,师范生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考试;“国考”后,师范类毕业生也要考。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报考条件:“国考”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而以前“省考”只要求幼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目前我省初步计划,在2013年以前入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的学生,获得毕业文凭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要求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以前“省考”只要求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国考”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省考”只要求初中教师具备大专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