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分为几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火势具有向四周扩散蔓延的危险,消防人员应当立即展开扑救”。“火灾危险性划分”是指将火灾危险分为一定等级后,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性质和保护对象及其范围做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按照火灾危险性大小,将建筑分为甲、乙、丙、丁等四级。其他单位按照不同防火分区和建筑物的性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消防技术标准(GB50016)根据不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不同性质和保护对象及其范围分别对防火分区进行了划分;通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出了相关安全要求,并要求建筑内部或建筑物外部必须有明显标志标识。

1、火灾危险性划分的依据

所谓火灾危险性划分,是指通过划分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使对各种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后做出判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并根据建筑内的单位和物品的性质以及火灾发生时该单位或物品所产生的危险特性,确定对各种危险性的分级标准。对不同的火灾风险划分是按照建筑自身的功能与特点进行相应划分。例如,建筑中有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后就必须按照危险等级进行划分。另外,针对不同的单位、不同物品而对其性质及对其保护对象及其范围进行相应分类也非常重要。如:一幢甲级办公楼被确认为一般火灾易燃材料;一幢乙级办公楼被确认为严重防火危险物品;一座乙级商场被确认为危险性质较大财产危险等级,等等。

2、火灾危险性分区概念分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要对重点单位进行火灾危险性评定,应当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审核之后做出。因此,对于具体的防火分区,首先要弄清“火灾危险性”的概念,才能确定其保护对象及其范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重点单位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时,应当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订本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因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分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护对象:本场所应处于不燃、难燃建筑物内;保护对象以外应与之相符合本单位有关消防安全规范条件,并有明显标志标识等。

3、分级标准:

依据消防技术标准(GB50016),丙级建筑分为甲级和乙级;丙级建筑是指丙类建筑物,如旅馆、疗养院等;丁级建筑是指丁。A等建筑的丙级、 B等建(构)筑物的丁级、 C等建(构)筑物的丁级,与丙级相对应,可以看作丙类、丁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