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开封汴梁什么关系

汴梁,是指北宋都城开封,位于今北京的东南方向和山东半岛西边。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北宋的都城东京,包括东京汴梁城(今河南开封)、河北涿州和山西太原等地。开封是宋仁宗嘉佑四年(1057年)在今北京(今北京市)附近重建的都城,是宋仁宗“尊佛崇儒”政策的结果,东京汴梁城的历史比北京早了200多年左右,也早在北宋时期就形成了“皇城相府”制度。北宋天圣元年(1023年)宋真宗颁布“三纲五目”科举制度,用来考核官员是否符合朝廷规定,宋朝开宝三年(公元973年)规定科举考试中的考生只有通过了科举考试才能获得进士资格。宋徽宗时期,对官员也进行了调整。

一是取消了北宋后期的宰相制,将皇帝的亲信大臣从五品降为三品。

北宋后期的宰相是赵普、范纯仁等人,这是因为他们专权后,致使皇帝“以权代法”,把原本属于皇帝的权力集中到了范纯仁、张邦昌等人手中。但是这也使得朝廷内部出现了严重的“朝政紊乱”,以至于在后期出现了朝中大臣互相诬陷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北宋后期五品以上高官厚禄人士开始大量获得升迁,这也就是后来所谓的“宰相无党”制度的由来问题。由于政治环境不佳、皇帝地位低下、官员贪腐盛行等等原因,这种升迁制度一直延续到北宋末年(938年-1100年)。徽宗时期被降职为高门侍郎、少府、太尉、相国和三司使以及其他级别的官员。

二是规定地方长官不能参与政治活动。

宋仁宗天圣元年(1024年)颁布了皇城相府条令,明确规定,地方长官不得参与一切政治活动,并对州县官员参加其他活动做出了限制,比如州县长官不得在宫内作威作福;不得干预司法等等。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禁止州县官干预司法活动。因为如果一个地方出现案件,都需要州县共同上奏才能解决,但是州县长官一旦干预司法活动很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引发**混乱。所以明令禁止州县长官干预司法活动是一种有效保障地方政权稳定和地方**正常运行的方法。同时为了维护朝堂上下的稳定,宋徽宗也将地方官制改革进行到底了。对于州县官制改革不仅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团结,而且还强化了地方实力,有利于维护宋朝社会稳定。因此,对于开封县长官参与到司法活动也是一种有力维护。

三是宋徽宗即位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下令对地方的权力进行重新分配。

首先,改州为县。将州城由原来的州府直接管辖改为市,并将原有的州县职能并入城池统一管理。将原来的四个直隶厅合并为六个直隶厅。州府管理城池共3600多座。其次,增加州县税收。对州县征收的赋税分为六种:生钱、摊派、减半征收、免罚;赋税中免除的、免缴和减免五种,又分为“生田”和“摊派”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