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医保报销药品目录(2020年新版医保目录)

  

哪些药品医保可以报销


  符合以下条件的药品医保可以报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二)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标准的药品;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商品;  而下列药品则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六)省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扩展资料  2017年上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目录”新增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增药品共513种,包括477种新增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其中,既包括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15种抗癌靶向药;  也包括“利拉鲁肽”“托伐普坦”等治疗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的药物,同时还包括小儿热咳口服液、小儿腹泻散等50多种儿童用药。  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这36种“贵药”经国家统一谈判,纳入报销范围,药品价格平均降幅40%,更高降幅达70%。  “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种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均位列其中,列入“十二五”以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药品,9月起也可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用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保新增513种可报销药品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是什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是根据国家规定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包括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给予支付。  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2.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保用药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3.《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统筹地区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4. 《药品目录》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目录》也进行相应调整。  

培哚普利在2020年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中属于什么药?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查到的药品都能"报销".目录中的药物有甲类、乙类。乙类自付10%。有部分药物门诊开属于甲乙类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甲类和乙类有什么区别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生产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店》(现行版)收载的药品。2、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药品和乙类目录药品。在报销时乙类目录药品个人要先支付10%以后,再同甲类目录药品报销。  甲类目录药品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乙类目录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目录中的同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医保报销中哪些药是不在报销之中的?


  甲类为保障性药品,可100%报销;  乙类药品报销比例由各地自行设定  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里,甲类目录是保障目录,其中的药品是100%报销的。姚宏介绍:“甲类药品目录的确定原则是全国最贫困的县也能用得上。我们保证每一最小分类目录下都有药,但是选的是较为便宜的。”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了新版《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而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姚宏说:“最主要是考虑各地用药习惯不同,比如北方常见风寒感冒,而南方则风热感冒较多。”此外,各地区还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也就是说,乙类药品不一定能100%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不分甲乙类的,全部可以报销。中药饮片则采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而对于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是不是就都不给报销了?  特殊疾病和紧急抢救用药经申报也可报销;  还将确定谈判准入的药品类别  “孤儿病”是指患病几率只有百万或千万分之零点几的特殊疾病。按照规定,对临床紧急抢救与特殊疾病治疗所必需的目录外药品,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如果经申报并通过审核,此类药品也可以报销。  另外,本次发布的《药品目录》中未包括谈判准入的药品。姚宏介绍:“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药品谈判机制的有关规则,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体系,确定谈判准入的药品类别,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品供应商,对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基金产生风险的部分药品品种及其费用支付方式和标准进行谈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1月30日正式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此次《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针对西药和 视频:工伤及生育保险药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中成药,调整后的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   新版目录有何特点?对参保人有何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就此进行了解读。  《药品目录》药品品种有哪些变化?原来能报的药不会突然被调出目录而不能报销了吧?  共增加了260个药品;  慢性病用药原则上无人使用才会被调出  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民族药和中药饮片则将按现有政策继续执行。  甲类药品今年12月份开始执行使用。而对乙类药品,各地还在进行调整。按照规定,各省(区、市)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发布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届时,参保人就可以完整使用新版药品目录了。姚宏说:“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药品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可能要到2010年6月30日才能全部完成。但是,各地不得以药品数据库没有更新为由拒付参保人员费用。”  同时,此次调整还调出了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我们考虑到,原来报销的药品突然说不报销了可能不行。所以我们收集了用药数据库,慢性病用药只要有人用,原则上就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