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休假管理办法2023年实施:职工可带薪休探亲假!

2022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法定标准领取养老金的职工。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延长基本养老金缴费期: (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

2.未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条件缴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上述人员待遇。

2021年底以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延迟退保政策的人员,2024年前不得申请提前或延后退出社保统筹范围。

参保单位应当于每年7月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参加企业年金情况报告和从业人员变动信息资料,并于8月底前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为受雇员工足额支付工资薪金及其他报酬。

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岗复工的企业,可适当延期收取农民工薪资保证金或者降低预留份额。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各地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工作,加大监察力度。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谁审批、 谁主管”、”谁发证、 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将就业优先的政策措施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任务来抓,实施好促进重点群体增收专项政策和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支持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性岗位开发运营和政策托底安置失业风险较大地区劳动力资源。